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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年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04 00:00:00 作者: 点击数:

陕教生[2006]17号

各高等教育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工作实际,为了做好2006-2007学年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6级新生数据核对工作


  2006级新生数据核对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教育部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发布2006级新生录取数据后,各高等教育培养单位应及时上网下载、核对本校2006级新生录取数据。


  (二)各高等教育培养单位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核准后的新生注册数据。


  (三)2006年考取专升本的学生、2003年初中毕业后考取五年一贯制的学生请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结构及数据规范分别制作普通专升本、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数据库(数据库中学生次序应与录取名册或审批件中次序一致),将数据库上传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工作完毕”,再等候通知携带录取名册或审批件原件到省教育厅审核。各单位没有上传数据的将视为没有这类学生,此类学生毕业时省教育厅将不予电子注册。


  (四)2006级成人新生数据已提供核对,请各培养单位下载数据并及时予以核对(注意:录取年份选2005)。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及时关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数据核对有关通知。


  (五)上传数据完毕后请及时将新生人数统计表上交到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关于2007年春季成人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工作


  2007年春季成人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流程如下,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一)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附件1)通过网上发邮件上报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信息必报字段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提供的考生号必须与“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下载的当年教育部提供的招生录取名单考生号相一致,数据库中不得缺少学生入学日期、学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学制、培养层次、学习形式、毕业日期、证书编号等关键字段。专升本学生的培养层次字段必须填写“专升本”。


  (二)省教育厅通过教育部下发的当年招生录取学生名单信息通过计算机初审各培养单位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信息。


  (三)省教育厅在收到邮件后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各培养单位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信息,请各培养单位注意查收。


  (四)学校补报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有关材料及数据库,并在数据库备注栏加注说明(如由…学校转入;教育部招生库无,录检表有;姓名录检表信息为“ ”等),省教育厅集中审核学校报送的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有关材料及数据库。


  (五)确定各培养单位当年电子注册数据,各培养单位报送当年电子注册名单及光盘(内含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证书学生像片信息),集中审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上报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数据邮箱:sqxxs@snedu.gov.cn


  联系人:孙全学 电话:(029)87338641





陕西省教育厅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一日